購買深圳小產權房必須知道哪些風險
更新時間:2017.12.19 17:02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現代的房產已經不在是以往的地契形式,在古代土地的記載是存在于官府或者衙門中,而集體土地的出售則是由本地官府進行證明即可,而在現代房產的證明中是需要在國家部門進行登記造冊并由國家部門統一辦理證明后才能夠被認定為合法不動產,很多人都說深圳小產權房是屬于集體土地資源,并不能夠直接由政府進行規劃,按照事實情況的的確確是這樣的,但是當政府出具證明之后我們即可依法享有居住權,一般房產產權的年限是40年產權、50年產權或者是70年產權等幾種。
深圳小產權作為現代小產權房的特殊型代表,政府從2009年就開始對其進行治理,但是治理辦法一直沒有落實和完善,深圳小產權房依舊作為現代的違規建筑聳立在深圳市場中,那么深圳小產權房的購買風險我們是不得不知曉的,一般涉及到的風險具體有以下幾種:
1、缺少五證
小產權房是屬于集體土地的建設性居住房,只適用于房產的居住而不能夠作為不動產進行資產交易,所以在國家土地資源管理單位是沒有明細備案的,其備案只在各個地方的政府或者村級單位管理中有登記,所以國家土地資源部的“五證”是缺少的。
2、拆遷會有損失
由于深圳小產權房是屬于不在政府規定中的違規建筑,所以在購買的時候價格比較便宜,當購買的位置恰當就能夠永久性的使用,但是購買的位置和國家發展規劃存在較大的沖突時,就可能需要進行強制拆除,甚至是不能夠得到安置補償,及時能夠有安置補償,資金也不會太多,所以在購買的時候一定需要注意的就是小產權房的位置選擇。
3、質量保證
由于深圳小產權房的使用時間是40年左右,所以小產權房的建設過程在沒有任何監管部門監督的情況下建設而成,無法充分的保證其建設質量,而且在后期的物業管理中也可能出現問題。
4、不能夠轉讓或者轉賣
深圳小產權房只能夠作為居住使用,原本小產權房的目的就只是用于新農村的建設,并不是用于商業性質用途,所以在使用的時候不能作為個人資產進行轉賣、貸款等系列經濟行為。
以上即是深圳小產權房購買需要注意的地方,但如果我們只作為居住和方便使用購買是沒有問題的,然而作為資產進行轉賣變現、炒房等行為是不劃算和不能夠得到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