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治理存在哪些問題
更新時間:2017.12.19 10:11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早在2012年時,曾探討過全國小產權房的處理辦法,當時主要是分析了各地小產權房的發展以及各地政府對于小產權房的要求,眾多數據以及分析顯示,深圳小產權房的處理屬于村集體財產,對于土地資源屬于歷史遺留問題中的土地,2002年時對深圳市場中歷史遺留問題的土地資源進行規定,歷史遺留土地私私建房產的將每平米罰款30-130元,由村民自行去政府辦理認定。
2009年國家由出臺了對于深圳農村和城市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改革的決定,但是政策的實施和處理工作一直未落實,政府方面對于這類建筑的態度是不承認小產權房的存在,只是存在違法違章建筑,然而對于這類違章建筑卻遲遲未作處理,所以深圳小產權房的建設一直處于一個增長的趨勢,而深圳治理小產權房的時候人們認為是存在問題的,就是在治理深圳小產權房的過程中小產權房的數量依舊在增長,深圳小產權房的治理是存在哪些問題呢?
1、歷史遺留問題、涉及廣
由于在很多年前,對于房產資源以及土地的管理登記工作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存在著歷史遺留的房產問題,而在國家土地資源管理局并未做登記管理,所以處理時候難以辨別是否是存在或者是否是后期的違章建筑還是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如果由村級單位或者政府出面進行調查,難度較大。
2、小產權房處理問題復雜
小產權房的處理問題是比較難的,直接將深圳小產權房轉正對于社會資源是不公平的,這樣就促漲了市場上建設和購買小產權房的趨勢;直接進行打壓而廢棄小產權房可能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和城市穩態的平衡,對于城市發展是不利的。
3、政策落實較難
國家對于小產權房的處理辦法遲遲未實施,深圳小產權房的建設依舊在擴張,當政策落實下來時可能難度將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