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70年小產權房產權續期問題,有定論了。
更新時間:2020.06.01 11:51 作者:handler
這意味著,廣受關注的70年深圳小產權房產權續期問題,有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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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解釋一下前面說的政策:
第一:住宅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后,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被收回。
第二: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是否等于“免費續期”?
根據民法典的說法:對于住宅用地,自動續期將是大原則,相關費用有望減免;而非住宅用地,有可能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這方面,并非無跡可尋。
在此之前,有關人士就曾表示,住宅70年產權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種種跡象都表明,住宅產權續期,“減免”是關鍵,免費續期的可能性非常高,未來有望通過新的法律規定加以確認。
02
從這次民法典的政策來看,這次除了這兩個直白的信號之外,還有兩個非常重要的關于房子的信號。
第一:房地產稅即將呼之欲出;
房地產稅被定義為財產稅,征收的前提條件是私有財產,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 70 年,期滿后不能續期,征收房地產稅就沒有根據。
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屬于個人財產,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才能收取財產稅。
70年產權問題一旦得以解決,影響房地產稅的法理問題就不復存在。
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的分離,通過“自動續期”暫時得以解決,征收房地產稅也就有了合理的基礎。
第二:住宅、公寓、商鋪、寫字樓、小產權之間的差異不只在價格,土地性質不同,未來待遇大相徑庭。
根據法律,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而非住宅用地則依照法律規定處理,目前并無法律規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大概率不在豁免之列。
所謂住宅用地,指的是居住用地,也即商品住宅之下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是70年。
而非住宅用地,主要以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為主,使用權40年、50年不等。
尤其是小產權房,前不久剛明確了不得通過登記備案將小產權房合理化。民法典一出,可以說是小產權房大概率涼了。
所以未來我們買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是什么房都值得買,一定要注意土地性質,別為未來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