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轉正利弊
更新時間:2019.08.27 11:01 作者:小產權房
若深圳小產權房轉正的話,則有如下幾點好處:
1、國家進行拆遷征地時,購房者擁有獲賠征地費用的權利;
2、使購房者能夠很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效益,小產權房虧就虧在轉售后沒辦法將房屋過戶,若是轉正了的話,則小產權房會有和商品房一樣的被保護范疇;
3、房屋市值增長時,購房者有權利將房屋售出并過戶。
近年來有很多中介商家打出小產權房即將轉正的名號來制造噱頭吸引消費者,有些甚至打出“有村委集資證明和律師證明”。其實這些東西都沒用,國家政策目前還沒有變化,并沒有明確的表明對小產權房態度,雖然有傳言會給小產權房逐漸的給予轉正,但是在政策還沒出來前,一切都是猜想。
深圳小產權房為什么會產生呢?
一是房價居高不下,政府調控收效微乎其微,且調且漲,而且房價的增長大大超過了居民收入的增長,房屋價格遠遠超出民眾的承受能力,于是民眾積極尋找解決住房問題的更有效率的途徑——小產權房市場;
二是政策漏洞。我國目前對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法律制度的設計仍不夠完善,小產權房目前只是處于法律灰色地帶、模糊地帶,并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建、不允許交易;
三是小產權房也是農民自救的一種方式。改革開放幾十年來,農民的收入增長極其緩慢,尤其是在物價飛漲的今天,農民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很少,難以維持其教育、醫療、養老等所需費用,只有通過出租土地獲得財產性收入,才有可能實現。
小產權房沒有真正的產權,在合法性上存在爭議,給購房人帶來的“麻煩”以及不斷出現的各種糾紛也無可避免松山湖小產權房,小產權房的發展極大地破壞了房地產市場的秩序,若任其自由發展將貽害無窮。另外,小產權房交易并未將土地效益發揮到最大化,農村集體土地是有限的,從保護農民利益角度出發,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居住、生活問題,也不能對小產權房坐視不管。
考慮到房地產市場及小產權房的綜合性、復雜性,以及權衡小產權房的利于弊,對于既有小產權房的處置,堵不如疏。政府只要做好小產權房的規劃、審批,將其合法化,就能解決土地保護、總量均衡的問題,達到農民、城市居民與政府深圳2018小產權房轉正三贏的局面。
小產權房市場的發展遭到了來自記得利益集團和權力部門的雙重壓力,但小產權房并不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應該認識到,小產權房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第一、小產權房增加了住房供給量,有利于平抑快速增長的房價,減輕政府調控房價的壓力;
第二、小產權房吸引城市居民到農村居住、投資,將加快農村服務設施的升級,提高農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率,激活農村消費市場,為農村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加快農村向城市化邁進的步伐和新農村建設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