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拆除如何進行賠償?
更新時間:2019.01.16 10:17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拆除如何賠償?有大部分人去年買了別人的小產權房,可面臨現在房子都要被拆遷了,那么是否能得到賠償,深圳小產權房為您解答:
目前國家對所謂小產權房的購買者是有保護傾向的。鑒于你是二手購房者,被登記在相關村委、鄉鎮的原購房者是你的前手,相關拆遷部門在你們沒有通過法律程序明確下,也只能向其補償,你后來購買該房可能沒有進行類似于產權過戶的轉移登記,如果沒有在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該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利益歸原房主的情況下,你應當是實際的被補償安置人,該利益應當歸你所有。
對于小產權房在拆遷守程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分為兩種不同情況。
一、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于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對象。由于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于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二、小產權房是屬于違法建筑。對于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的規定。若涉及賠償,但標準和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住房會有很大的差別.國有使用證的取得費用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其中包含有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國土收益等。在政府拆遷中會將這部門費用根據使用年限計算,而小產權房遇到補償時只會支付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且這個費用很大一部分要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房產補償(也就是附著物補償)適用標準也不同于國有證住房。
如若賠償,由于社區給了門牌、你把戶口遷過去,足以證明你對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權要求安置賠償,但具體賠償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則看你所買的小產權房的項目土地性質等等。但不管怎樣,你依然是拆遷安置對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權人,你有權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時有關搬遷補助、裝修補償等等,亦可一并主張。具體怎么賠法應參照當地拆遷補償標準,以所簽署的拆遷安置協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