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分那三種建設性質?
更新時間:2019.01.09 09:31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深圳小產權是深圳發歷程中的必然產物,這是無法避免的,因為深圳的經濟發展大多數是小產權的功勞,深圳自從設立特區之后,城市發展迅速,人口劇增,房價也是一直往上漲,大多數在深圳待過的朋友應該都深有體會。根據相關人士的統計,深圳小產權房的比例占據了深圳居住房屋的60%以上,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占比,但是人們對于小產權還是眾說紛紜。
小產權房最初是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搭建的房子,后來隨著我國的社會時代發展,小產權房的性質開始產生了變化,為了適應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外來人口的住房壓力問題,小產權房開始廣泛流行于市場中。
一般,深圳小產權房主要分三種建設性質:
一、村委統建:其主要的土地以及房屋建設都是由當地的村委集資籌建的,屬于村委自建房,關于房子的一切手續以及物業管理都是由村委直接掌控的,我們在購買此類房子的時候,所簽署的合同甲方一般都是村委,見證方也是村委,一切責任都是由村委承擔。
二、村委集資:集資從字面上不難理解,其性質就是共同集資建房,主要由村委、開發商以及購房者三方公共籌資建房,這種性質的小產權是比較普遍存在的,我們選購此類房子的時候,簽署的合同甲方為村委以及開發商,主要的事宜也是由村委與開發商承擔責任。
三、開發商建房:這種性質的小產權房,其建設方主要是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開發投資公司,土地從村委授權購買之后,開發商可以在其土地上建設房屋,其責任以及物業方面都是由開發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