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小產權房會不會被取締
更新時間:2017.12.12 17:22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2017年已經逐漸接近尾聲了,也就意味著一個新的年度即將到來,很多人對于購買深圳小產權房還是擔心存在政策的變更而停留在購房的熱情之中,一方面是自己有足夠的能力購買深圳小產權房而且不需要存在任何的經濟壓力,另一方面是深圳小產權房不能夠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樣具有明確的法律保護,購買過后可能政策變化讓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得不到保障,當2017年12月到來之時,很多小產權房的開發商也在逐漸推進小產權房的建設,爭取讓有需求的用戶能夠在深圳小產權房中安家落戶,避免未來政策的變更而錯失時機。
就目前,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以及城鄉建設部對于房屋等不動產的登記問題正在逐步開展,而對于各地出現的不動產出現歷史遺留問題還需要各個地方的政府以及房屋交易管理機構進行配合,共同協商以及推動地方政府對財產的合理登記,從當前形式來看,深圳小產權房作為不動產的頭號代表可能會被記錄在歷史遺留的不動產中,也就意味著深圳小產權房可能會被取締,但是也有說法是深圳小產權房只要當地政府許可則可以視為公民的合法資產,被取締的真實情況暫未公布。
當深圳小產權房被取締時我們同樣是可以繼續享有居住權的,但只是沒有法律的保護和證明,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
1、拿不到房產證
我們購買的深圳小產權房一般都是由村級政府或者開發商印制的房產證,由于是建立在公有土地之上所以是不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在國家土地資源管理單位中是不能夠登記造冊的拿到房產證的。
2、無法交易
國家規定正規的房產是需要從國家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才能夠完成房產的過戶,而深圳小產權房可能是沒有產權證明所以不能夠作為合法交易的,但是作為私人交易以及政府為牽頭單位的交易另當別論。
3、面臨著對違章建筑的拆遷,如果深圳小產權房是政府建立并且在政府的規劃中,那么這樣的房屋是可以享有后期的居住的,但是對于某些由私人開發商私自建立的房產可能無法得到證明,在政府對區域性經濟進行規劃的時候就可能面臨拆遷問題,所以我們購買房產的時候需要看房產的來源以及證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