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最新政策
更新時間:2020.06.01 17:11 作者:handler
近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布的《深圳市城中村(舊村)總體規劃(2018-2025)》(征求意見稿)強調,為了保證城市的彈性發展,將暫緩對部分城中村的改造,各區都有一定比例的城中村暫不拆除,而在三個較為核心的行政區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這一比例甚至高達75%,其余各區也不低于54%。
根據《規劃》,未來7年內,要有序引導各區開展以綜合整治為主,融合輔助性設施加建、功能改變、局部拆建等方式進行城中村更新,部分有條件的城中村住房將被納入政府的保障房體系。也就是說,城中村里,存量的房屋,都會以長租公寓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為主。
眾所周知,深圳的土地面積小,隨著住房需求的不斷增長,可開發建設土地早已捉襟見肘,而在《規劃》中未來7年不改造的城中村規模為99平方公里,占城中村用地總規模的三分之一,此前深圳城中村的拆除重建是開發商主要的土地來源。因此,許多人一聽到“深圳城中村”想到的就是大批深圳城中村原住民因拆遷「一夜暴富」,但《規劃》的發布似乎會改變人們的這一刻板效應:根據《規劃》,暫不拆除的這部分城中村將拆遷無望,符合條件的才能被編為政府保障性住房。如果《規劃》真的實施,這就意味著這部分城中村至少到2025年,都不會發生太大變化,那些苦苦等待城中村拆遷,圓億萬富翁夢的村民也該夢醒了。
深圳暫緩對部分城中村的改造,受益最大的無疑是在深圳打拼的年輕人和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了:一方面,以深圳目前54000元/㎡的商品房均價,「深漂」的年輕人短期內是沒有購買能力的,但城中村中大量的小產權房卻可以讓這些年輕人獲得低成本住房,安心工作;另一方面,《規劃》也指出了要加強對城中村租賃市場的監管,經政府統租后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嚴禁亂漲租金的行為,城中村租金的上漲勢頭有望得到控制。這其實也是一種防止已有外來人才擠出并進一步吸引其他外來人才到深圳發展的方法。
另外,城中村暫緩拆遷轉而進行綜合整治,也將改善城中村的居住條件給城中村帶來更多的公共資源和基礎設施的建設,對比“土豪”的拆遷舊改方式,綜合整治更環保、更能節約成本。在業內看來,城中村綜合整治不僅為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農民房問題提供了新思路,也為政府籌集保障性住房提供了新來源,有利于建設多渠道供應的住房體系。
城中村暫緩拆遷,雖然使綜合整治范圍內的原住民失去了拆遷套現的機會,但根據《規劃》,未來城中村房源經綜合整治后,符合條件的可納入保障房體系。也就是說,符合條件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窘境或將得到解決,未來最有可能轉為綠本安居房,而且在小產權房改造的過程中一定也會相關的補貼,這樣的解決方法也算討喜。
而對于城中村中的違法建筑,根據深圳政府公布的《關于做好沒收違法建筑執行和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被依法沒收的違建,法律層面上將轉化為國有資產。沒收違法建筑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或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進行違法建設,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依法查處并沒收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深圳市、區財政主管部門是沒收違法建筑的接收單位。
深圳市將沒收違法建筑分為“非法占用國有土地上違法建筑”和“未完善征轉手續土地上違法建筑”兩種情形,在沒收處置過程中,以區政府為主導,參照深圳市現行土地政策、產業用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統籌制定分類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