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有哪些利與弊?
更新時間:2018.10.09 11:26 作者:handler
房價強勢上漲與工資慢速滑行的矛盾下,不少剛需購房者在購房時將小產權房列入了備選項,然價格較低的小產權房又暗藏怎樣的隱患?來了解一下。
小產權房為何“受歡迎”?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概念,也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攫取,所以,“小產權房”的價格,一般僅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廉價”是大量城鎮居民頂著產權風險購買“小產權房”的根本原因。
小產權房的弊端
1、小產權房產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
無論是村委會還是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都屬于無效證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認。
2、小產權住房無法上市流通
由于小產權住房沒有國家認可的房產證明,所以不具備進行房產轉讓、處分、收益和繼承等權利。
3、小產權房產無法過戶
由于小產權房產本身就不具備相應的產權,所以也不具備過戶的權利。
4、小產權住房沒有占地補償
遇到政府或合法開發商征用小產權房產占地的情況時,小產權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無法得到相關的補償。因為該小產權占有的土地屬于當地村委會或鄉政府所有,補償款會直接劃給當地村委會或鄉政府。
5、小產權無法辦理銀行貸款
因為辦理貸款買房需要以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沒有國家出具合法產權證的房產銀行的不會放款的。
6、戶口無法遷入
由于購買小產權住房無法遷入戶口,所以購房人及其子女,無法獲得當地的免費醫療和義務教育資源。
7、政策的不確定性
由于現階段國家還沒有對小產權房產做出明確的處理決定,使我們無法預知的風險明顯加大。抱有法不責眾的心態是不恰當的,因為購買小產權住房的人群,相對于購買合法房產的人群來講,還只能算“小眾”。國家出臺相關政策時,不得不對“大眾”的利益進行考慮。
由上述可知,小產權房的優惠和風險是并存的,需房者應在購房前考慮好房屋后期流通及升值等障礙風險,盡量結合自身能力選擇正規的商品房,不要因小失大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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