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將限制港澳臺購房資格,購商品房須有這些資料,對小產權房何影響
更新時間:2018.07.04 23:28 作者:深圳市志成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惠州大亞灣將限制港澳臺購房資格:地處臨深圳片區的大亞灣商品房和小產權房一直備受關注,再加上萬達商業廣場開業運營、粵港澳大灣區不斷推進以及城市軌道規劃公布等利好消息,更增加了大亞灣樓市的吸引力。
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穩定市場環境,昨日,大亞灣房管局發布了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置房產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要對境外購房人購房資質進行嚴格把關,2018年7月8號起,境外機構和人員購房必須提供在內地就業或學習的證明材料才能在大亞灣購房一套商品房。
從2018年7月8日起,港澳臺地區人士購房應提交以下的資料:
※ 港澳臺地區人士購房應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港澳通行證(臺胞證);
2.境內接收其工作、學習的機構出具的工作、學習證明;
3.派出所出具的居留證明(居留原因工作或學習);
4.在購房地區首次購房的證明;
5.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2018年7月8日起正簽的單位辦理預告、產權登記時應提交)
也就是說,以后港澳臺居民購房限制跟外國人一樣,不得購買商鋪,只能購置一套商品住宅,境外機構只能購買辦公用房一套。這樣一來,也就開放了深圳港澳投資客去惠州投資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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