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為什么屬于違規建筑
更新時間:2018.01.08 17:36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對于深圳小產權房的認知,大多數人理解為法律中沒有規定而違規建設的房產資源都屬于違建,所謂的“小產權”是人們相對于商品房提出想一個全新慨念性詞語,是具有相對性的作用和相對的意義,深圳小產權房最初的慨念是來自于十年前,國家經濟正穩步提升的階段,而國家在對不動產進行資產登記時并沒有設定小產權房的合法性,所以人們就認為其違反了法律而不被法律認可。
從十年前到今天,小產權房的身份并沒有被國家真正的落實下來,所以各地的人們就大肆擴建房屋而造成小產權房的盛行,但也有某些地區是經濟發展的需要而建設,即使是地方性政府要求建設或者新農村的改造都不會被國家所落實,前幾年有歷史遺留的小產權房轉正的案例,所以人們也都期待著自己的房產能夠轉正,小產權房的數量由此一來就更多了。
深圳小產權房是全國房產中的一個特殊型案例,盡管深圳市場中能夠給地方經濟和國家經濟帶來一定的好處,但是根據其本質來說依舊屬于違規建筑的一種,所以深圳小產權房的建設在法律上的違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未規定
國家的法律是限制公民行為規范的有效制約,每個公民有義務、有責任去遵守并按照法律有條不紊的生活,在法律規范中的內容我們必須牢記,法律未規范中的內容按照道德和社會的角度進行評定,但不在法律的保護范疇內,一旦出現問題以及糾紛需要從道德和社會的角度進行判定。
2、占用了集體資源
深圳小產權房的土地開發原本屬于耕田、山林、空地、公路等,所以其建設改造并沒有國家的房產證明,而且占用集體資源損害了國家公民們的權益,其在利益上是一種違規、是一種私有化。
3、經濟的影響
房產是國家規定的一項不動產,其和山林、田地等不同,是屬于個人的私有財產,公民可以對個人財產進行交易、重建、摧毀等系列性活動,而且他人不能夠干預,而違建的深圳小產權房如果作為房產交易時就是破壞了經濟的平衡,通過材料的搭建就可以輕松獲得不動產對于他人是不公平的,而且其作為不動產來說,人人都開發不動產時就會荒廢實業,對經濟的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