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能不能買?律師這樣答復
更新時間:2017.06.22 18:14 作者:龍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到底能不能買?市民劉女士近期考慮在深圳買房置業,但商品房的價格高企,她通過朋友介紹實地考察了寶安區幾處村委統建樓,對房子的各個方面都比較滿意,但是這“小產權房”到底能不能買呢? 廣東品方律師事務所徐勘律師在“法治寶安”在線咨詢回復稱,建議劉女士購買商品房。“小產權房”是通俗叫法,概指紅本以外的、不能交易流通的房屋,通常是指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已經實現土地的國有化,所以深圳政府不認可小產權房。 劉女士又問:“如果選擇購買有合法報建及相關手續的違章房屋,是不是相對安全?”針對這一問題,徐勘律師解釋,比如軍產房、統建樓、集資房或是其他的保障性住房取得綠本的房屋,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在將來辦理紅本房產證后進行過戶的,即使雙方的買賣合同有效,但是買方仍承擔著很高的違約風險。因為綠本轉紅本需要達到一定條件,又不能及時過戶,這期間極大可能與賣方發生糾紛而出現違約。 和劉女士有同樣困惑的還有市民張先生,他在微信平臺上留言稱,龍華新區、石巖的一些樓房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被拆除,那到底哪些小產權房會被拆除?這些房屋的買家如何維權? 徐勘律師回復:近期新聞媒體所報道的將被拆除的幾棟樓房屬于沒有合法手續的違法建筑,它本身就是違法的,且開發商的銷售行為也是非法的,所以會被拆除,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購買此類房屋。 如果在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并且支付了房款的情況下,買家如何維權呢?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所訂立的合同因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而屬無效,買房人可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賣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索要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等相關經濟損失。 寶安日報記者 韓翀 通訊員 葉寶儀 謝津津 |